本文作者:huangp1489

汽车品牌疫情补贴,汽车品牌疫情补贴怎么领

huangp1489 2024-04-04 39
汽车品牌疫情补贴,汽车品牌疫情补贴怎么领摘要: 2020年疫情过后旅游车有补贴吗?购车疫情补贴要多久才能拿到?企业用于防控疫情的政府补贴、补助,是不征税收入吗?有何依据?2020年疫情过后旅游车有补贴吗?你好,我是舒桐,旅游车补...
  1. 2020年疫情过后旅游车有补贴吗?
  2. 购车疫情补贴要多久才能拿到?
  3. 企业用于防控疫情的政府补贴、补助,是不征税收入吗?有何依据?

2020疫情过后旅游车有补贴吗?

你好,我是舒桐,旅游车补贴的问题不会在明处,但肯定会有的。比如现在这一阶段高速公路免费,直到6月底。表面上是为疫情提供交通方便,难道不也是为去每个省份景区提供便利吗?以往高速免费只规定七座以下,可这次是车辆全免,不但补贴旅游车,而且对各行各业也是一种支持。

购车疫情补贴要多久才能拿到?

2020年因为疫情原因,导致我们的生活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对于准备买车的市民来说,他们最想知道在疫情期间买车有补贴吗?其实现在很多汽车企业为了***消费,都发布了相关的优惠政策,具体我们一起来了解下。由于本次疫情影响,全国各地汽车企业的销售量很低,因为市民都不敢出去买车,所以国内汽车市场处于迷离不振的状态。目前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各地车企在四月份以来纷纷出台了各种优惠补贴政策,希望能重振汽车经济,所以说现在在疫情期间买车是有补贴的。目前不少地方都出台了激励消费者购车补贴政策。例如佛山、广州、珠海、湘潭市等。其中广东佛山的补贴政策为市区内购买国六排放标准的车就可以一次性享受2000-5000元的现金补贴。政策还规定,简化购车登记手续,提升汽车金融服务质。其实除了这些地方政策外,相关部门也提出了最新政策,例如说中汽协提议调整小排量用车购置税率等一系列的促进汽车消费制定相关政策的建议。想必大家都知道在疫情下,各大车企为了***消费,推出了各种优惠政策吸引消费者,所以在当下买车是比较优惠的,对于想购车的市民可以来考虑下的。


企业用于防控疫情的***补贴、补助,是不征税收入吗?有何依据?

可以,但需符合《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 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70号)规定的条件后,方可作 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第一,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第二,财政部 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 或具体管理要求;第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 单独进行核算。提示注意,以上三个条件需同时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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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为了减轻疫情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用工成本、税费、社会保险费压力,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广东、四川、江苏山东浙江重庆等地相继出台企业服务相关政策,对于企业因疫情防控取得的***补助是否可作为不征税收入的问题,国家层面,目前没有成文的规定,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基本上都有相关规定。

例如:

1、冀财税[2020]6号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 石家庄海关关于落实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十条税收措施的通知  中第六条规定“六、企业因疫情防控取得的***补助,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取得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企业,接受的捐赠收入可作为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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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温馨提示 第四条规定“四、您因疫情防控取得的***补助,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3、成都市财政局2020年2月5日支持疫情防控相关税收政策  中规定“1、企业所得税 、(1)为疫情防控实际发生的各项合理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受疫情影响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可按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取得的***补助,符合不征税条件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接受的捐赠收入等可作为免税收入。”……

具体情况可根据自己所在的省份、城市去咨询当地财政、税务、海关等相关部门,相信你能得到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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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意外,应属于不征税收入,但是需要仔细甄别进行判断。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三)***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所以企业取得的***补助、补贴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完全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但在实务操作的具体甄别上,需格外注意以下两个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 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所以纳税人取得的***补贴收入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数量直接挂钩的,该部分补贴收入并不属于不征税收入!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财政性资金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后,方可作为不征税收入:第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第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部门对该资金有着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第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所以企业在判断财政补贴或财政补助等财政性资金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时,仍需仔细甄别,审慎判断!

希望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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